一、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目的是什么?
化工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园区化是当前全球化学工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我国化工园区由上世纪90年代起步开始,至今,我国化工园区建设正朝着规范化、绿色化、智慧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截至年底,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有家。这些化工园区的建设发展对于实现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的集约化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业紧密衔接、延伸产品链条、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提升行业安全环保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已成为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托。
我国化工园区的布局特点主要多分布在沿海、沿江、沿河、湖,或依托大型石化企业布局建设,化工园区企业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若控制不力,极容易造成大面积的水环境污染,次生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近年来,由于化工园区和企业缺乏完善的事故水拦蓄、导排系统和应急事故水池等设施,导致多起重大的水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社会影响巨大。因此,如何加强和规范“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已成为环保部门和各化工园区管委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当务之急。
针对化工园区发生的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部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指导意见和文件。环境保护部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54号)(参考执行)中强调“建立企业、园区和周边水系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指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一些化工大省,例如江苏省将化工园区事故应急池列为化工园区的必建配套环保设施。
特别是国家近期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在三年行动专项中,危化品的风险防控也是一个重点,该领域行动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二是工业园区,实际上主要是化学园区;三是危险废物的专项治理。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是保障化工园区安全运行,防范水环境风险的重要环保设施。
二、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功能包括哪些?
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般由企业事故水防控系统,化工园区事故应急池、水系与园区外水体连接处拦截闸组成。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是化工园区事故水防控体系中重要的公用环境基础设施之一。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收集石化产业基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超出企业防控能力而进入石化产业基地公共区域的事故水,包括泄漏物料、消防冷却用水、泡沫及其他灭火剂和事故源企业雨水收集系统收集的受污染的雨水。收集暂存的事故水根据水质进行相应的后期处理。
应注意的是,化工园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化工园区事故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要求,建设和完善园区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设施,将化工园区内企业产生的事故水控制在园区内。这里化工园区事故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包括企业事故水防控系统,企业这一部分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其功能不能由化工园区事故应急池代替。
三、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由哪些系统构成?
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项目通过建设收集、拦截、存储、转输设施,对突发事故时超出企业防控能力的事故水进行有效的收集、存储、转输送至处理设施,有效的防控突发事故时化工园区的水环境风险。
项目一般由公共应急事故池储存构筑物、收集输送管线、公共应急事故池储存构筑物、公共应急事故池储存构筑物至污水处理设施转输管线、事故池消防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组成。
四、常用的建设形式、建设要求是什么?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建设型式可分为人工渠、人工河道等和事故池两类。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建设应符合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建设要求的规定。
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建设要求
编号
类型
建设用地条件
环保要求
1
人工渠、人工河道等
应有利于事故水汇入;
应有稳定的满足储存突发环境事故产生的事故水量的容积;
地质条件应稳定。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中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
事故池
应有利于事故水汇入;
地质条件应稳定。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中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五、建设规模要考虑影响因素有哪些?
首先,化工园区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对突发环境事故的事故水污染风险进行评价,拟定事故源企业。
在确定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规模时应模拟化工园区巨灾情景,根据各企业事故源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储存设施的降水量等综合因素确定。
化工园区内各企业同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一次考虑的原则,其容积不宜小于最大的一个事故源企业超出其防控能力可能排放到园区的事故水量。化工园区与周边环境敏感区有水力联系的,宜考虑增加一处不利事故源。
非事故状态下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占用容积不应超过事故应急储存设施有效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利用人工渠、人工河道等建设的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应急储存设施,应合理划分拦蓄空间,减少后续处理水量。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人工构筑物分格数不宜少于2个,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这可以在事故后期,根据事故水量决定启用相应事故池储存构筑物的格数,减少后期洗消工作量;另外,可以根据事故期间事故水水质不同,分质储存,根据需要,符合消防水水质的进行回用,降低事故水总量。
六、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选址应注意哪些条件?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应根据化工园区自然条件、地质条件、产业规划、总体规划等进行选址,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选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周边应无敏感目标、人员密集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处,宜尽量靠近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或依托污水处理厂建设。
七、转输系统要求
事故水转输系统的规模应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确定。转输系统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输水管线,宜明管敷设。利用重力流转输事故水的管线应设检查井,检查井应采取密封、耐火、吸油措施。转输系统宜采用自动、就地手动的控制方式。
八、消防要求
事故应急储存设施池壁顶端应高出地面至少-mm;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采用区域报警系统,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组成;火灾探测器宜采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有合适的探测视场角及探测距离,以保证对事故池的全覆盖;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设置消火栓系统和移动式灭火器;辖区消防站应为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储备不少于12m3的泡沫原液,并宜配置不少于2门遥控移动消防炮,遥控移动消防炮的流量不应小于30L/s。
九、安全防护要求
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应纳入园区应急管理体系,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应急储存设施应远离明火、电火花等引火源,并应按照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8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和选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和仪表,并采取静电、雷击消除措施;敞口的应急储存设施周边应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十、环境保护要求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前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选址和环保措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运营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附近宜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控井进行监测;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等应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对于应急设施(池)的主体工程应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对于转输泵等辅助设施应按照一般污染防治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只作为事故水的临时储存设施,应及时进行清运处理。在事故情况下对排入事故应急储存设施的废水应进行监测,并采取下列处置措施:能够回用的宜回用;对不符合排放标准,但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的废水,应限流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不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的废水,应采取预处理措施达到进水要求后限流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应在排水口处设置水质监测设施。
化工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在事故时用于事故水收集的雨水、污水或专用事故水管等应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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