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教育安全日
今天,是全民国家教育安全日。《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安全法律小知识,避免触碰业务合规经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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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在遵循合理、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的前提下,获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行。
链接法条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
(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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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公共场所采集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和跨境提供个人信息5种情形,需征得个人单独同意。
链接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第二十五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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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超范围收集涉嫌违法。
链接法条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第五条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三)即时通信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
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2.账号信息: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四)网络社区类,基本功能服务为“博客、论坛、社区等话题讨论、信息分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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