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易金融
文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成
来源
《贸易金融》杂志年12月刊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不断以促进反洗钱义务机构自我管理、自主管理风险为目标,建立健全监管框架,逐渐形成了一法、一规定、一规范、四个办法的反洗钱法规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反洗钱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
国外反洗钱经验告诉我们,加强商业银行反洗钱,是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涉及客户体量最多,覆盖面最广,是反洗钱工作最为关键的一环。开展反洗钱既是义务,更是责任,随着反洗钱工作日益精细化、复杂化、多样化,升级传统的反洗钱监测模式势在必行。
设立集中监测中心的意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年支付体系运行报告显示,各类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3亿笔,金额.87万亿元。非现金支付业务.12亿笔,金额.67万亿元。各类业务的发展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客户群体规模化、支付方式多样化的特征,跨境交易和网络交易大幅增加,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挑战。
反洗钱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在分支机构以外搭建垂直管理体系,建立反洗钱集中监测中心,越来越多被金融机构所重视和运用,围绕“专业、专注、专家”,实现了反洗钱工作从分散到集中转变,从多级化向一站式转变,从兼职到专职的转变。在降低业务综合成本的同时提升业务水平和效率,凸显了反洗钱集中监测中心在业务处理、数据分析、人才培养三方面的比较优势。
推动风险控制能力提升
集中监测过程中,不相容岗位相互独立,独立岗位设置经办与复核,实现岗位的相互约束,避免了营业网点独立处理的情况。通过集中监测中心业务处理,减少了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监测分析环节,缩短报送流程,降低了信息扩散风险,有效落实保密要求,强化了内部控制。
建立与反洗钱工作相对应激励约束机制,在监测中心从事监测、报告等基本职能的基础上赋予监测中心一定权限,参与到内控风险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标准制定之中,为内部风险控制部门提供风险预警提示或参考信息,进一步发挥监测中心辅助管理作用。
打造全流程监控模式。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分布于不同地域、不同时区,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在不同城市、不同营业机构开立多个账户,使用多种交易方式进行黑钱的分散和集中,而站在全行视角对资金流水和最终流向进行“俯视”,能有效破解营业网点和分支机构信息节点孤立的难题。分阶段将境内监控和跨境监控相连接,对公和对私业务相连接,避免因部门不同造成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打造全产品的监控模式。传统柜台业务的办理会填制各类单据,核实身份证、预留印鉴、授权书等书面资料,经过2-3名临柜人员的经办、授权,该环节的异常和大额交易很容易被发现。而在网络业务中,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便完成了资金的转移,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客户身份更加隐蔽,资金来源更难以判断,这是传统的反洗钱手段无法涉足的范围,因此海量的网络支付数据更加需要借助于监测中心大数据分析和监测系统自动化功能对其业务流水和账户变化情况进行事中监控和事后分析。通过监测中心数据集市和监测模型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逐步扭转传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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