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AI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监督在资本市场反欺诈中可能扮演的角色将越发不容忽视。欺诈根源于信息不对称下的机会主义动机,数字技术能够通过替代传统人工干预的方式来压缩机会主义行为空间,也能够通过提高基于大数据的识别效率、提升企业审计等信息的数字化水平来部分解决反欺诈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过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认为数字技术仍难完全替代人,这意味着数字技术在有望压缩传统机会主义行为空间的同时,也有可能创造新的机会主义行为空间。数字经济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在全球任何角落进行交易活动,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与欺诈等犯罪牟利的空间。鉴于这种双刃剑效应的存在,即便不考虑数字技术有望提升反欺诈效率的收益,为防范数字技术被用于欺诈等违法活动导致资本市场蒙受更大的损失,可能也需要重视数字监督的潜在作用,这往往意味着监管成本显著上升。一个可能的成本分担方式来自于新媒体对公众监督的赋能。新媒体的出现增强了媒体间的竞争,对传统商业或非商业化媒体形成约束,有利于增强整个媒体系统赋能公众监督的意愿。需要重视的是,当前新媒体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假消息泛滥等问题,应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予以制度化的规范和引导。只有对假消息进行有效治理,才能够扬长避短,让新媒体真正成为资本市场反欺诈公众监督的助力者,推动资本市场数字监督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反欺诈数字技术新媒体假消息治理
研究员
李根谢超吴云杰
Abstract
摘要
■作为经济学层面的探讨,本文对于资本市场欺诈的理解和对于数字监督在资本市场反欺诈中应用前景的讨论,并不从法律层面的界定展开,而是基于其经济学本质进行讨论。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欺诈根源于信息不对称下的机会主义动机。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消除,必然有部分市场参与者是天然的信息优势方;机会主义动机是人类的天性,因而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会通过损害信息劣势方利益的方式不正当牟利。从这个角度看,本文认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与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和重大遗漏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均属于资本市场欺诈行为。
■资本市场是典型的人力资本密集型行业,无论是市场本身的运行还是监督市场运行的机制安排,都有大量人工干预的空间。产业数字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人的替代,有助于压缩传统的机会主义行为空间,进而助力资本市场反欺诈。从证券交易系统自动化转型的历史经验来看,电子化交易系统确实减少了证券交易环节的欺诈行为。往前看,AI的快速发展有可能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对传统工作岗位的替代性,特别是在传统数字技术难以替代的复杂劳动领域,例如金融中介、企业管理等,AI替代人的可能性增加了,进而有可能进一步压缩由资本市场人工干预带来的传统机会主义空间,增强数字监督在反欺诈中的应用潜力。
■不过,数字技术替代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资本市场反欺诈取决于各方面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允许或者推动这种替代过程发生。在实体领域,技术进步替代人所造成的失业压力可能会转化为阻碍先进技术应用的社会矛盾。对于金融领域的技术进步替代人而言,这个问题可能比实体领域还要复杂。因为金融领域技术进步替代人可能不只是会造成从业者的失业压力,还会抑制部分优势人员的机会主义牟利空间,因而可能加剧对于技术替代人的抵触,迟滞数字监督在资本市场反欺诈中的应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转向电子化自动交易系统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印证了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对于近期有较大突破的AI大语言模型而言,算法是人类开发的,运用什么样的数据、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人决定的。总之,在可预见的未来,开发、使用数字技术可能依旧难以彻底避免人工干预带来的机会主义空间,因而对数字监督在资本市场反欺诈中应用空间的探讨,或许应该更多的从应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着手。
■数字技术可以从获取和分析欺诈信息两个方面帮助应对反欺诈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考虑到欺诈是欺诈者的私有信息,监管部门获取欺诈信息的成本较高。在数字经济时代,这种困难有所变化:一方面是因为产业数字化让越来越多欺诈行为在数字世界被动留痕;另一方面是数字产业化让监管部门得以有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用于主动将欺诈信息识别出来。而且,伴随着AI的快速发展,整个算法、算力在处理超大规模数据方面的能力也获得了显著提升,应用更为先进的数字技术有望解决数据规模扩大带来的欺诈信息识别困难问题。因此,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监督者获取和分析欺诈信息的能力都有望大幅增强,比如可以通过分析大量的交易数据,发现异常交易模式和潜在的欺诈行为。
■对于监督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而言,数字监督似乎还没有达到交易领域的应用程度,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的很多信息并没有像交易数据那样高度数字化,导致基于大数据的数字技术很难用于识别相关欺诈问题。这并不意味着数字监督对于识别上市公司造假问题完全无用,而是需要比交易领域的数字监督多走一步,即需要运用更多具有针对性的数字技术,来先实现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数据化,然后可以借鉴交易领域的反欺诈经验,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欺诈信息识别。除了数字化程度较低的问题外,上市公司造假信息还存在容易被欺诈者破坏的问题。调查数据显示,虽然职务欺诈案中董事会和高管成员在数量上所占的比例仅为14%,但他们涉案所造成的财务损失远高于其他级别的人涉案。也就是说,在涉案金额大的上市公司欺诈案中,欺诈者往往也是在信息、资本、权力等多种社会资源分配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例如企业高管等。一个典型案例是安然欺诈案中,在安然公司的压力下,安达信高层下令销毁了审计工作底稿。对于欺诈信息易被破坏的问题,以区块链为代表的留痕技术,由于其独特的较难篡改性、去中心化和透明性等特点,在反欺诈领域呈现出较大的应用潜力。
■要想使用数字技术来赋能监管机构、进行欺诈信息的数字化收集和分析,离不开一套高效的数字监督基础设施。参考美国SEC数字监督系统从分散到集中、分析数据从粗糙到精细、识别算法从人工到AI的建设经验,这样一套数字监督基础设施的建立并非易事。根据美国SEC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9438.html